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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_二元结构与群_群.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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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 存在目的
🧠 直觉心智模型
💭 直观想象

1内容

结合律 交换律 单位元 逆元
( $\mathbb{N},+$ )
$(\mathbb{N}, \cdot)$
( $\mathbb{Z}$, +)
$(\mathbb{Z}, \cdot)$
$(\mathbb{Q},+)$
$(\mathbb{Q}, \cdot)$
( $\mathbb{Q}^{*}, \cdot$ )
( $\mathbb{R},+$ )
$(\mathbb{R}, \cdot)$
( $\mathbb{R}^{*}, \cdot$ )
( $\mathbb{C},+$ )
$(\mathbb{C}, \cdot)$
( $\mathbb{C}^{*}, \cdot$ )
$(U(1), \cdot)$
( $\mu_{n}, \cdot$ )
( $\mathbb{R}^{n},+$ )
$\left(\mathbb{M}_{m, n},+\right)$
$\left(\mathbb{M}_{n}, \cdot\right)$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
( $O_{n}, \cdot$ )
( $S O_{n}, \cdot$ )
( $X^{X}, \circ$ )
( $S_{X}, \circ$ )
$(\mathbb{Z} / n \mathbb{Z},+)$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mathbb{R} / 2 \pi \mathbb{Z},+)$

注:若 $n=1$,则 $\lef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right)$交换的。若 $n=1,2$,则 $\left(S O_{n}, \cdot\right)$交换的。若 $X=\emptyset$$X$ 只有一个元素,则 ( $X^{X}, \circ$ ) 是交换的且存在逆元。若 $X$ 最多有 2 个元素,则 ( $S_{X}, \circ$ ) 是交换的

12. 群

2. 1. 群的定义。

定义 2.1.1. 一个是一个二元结构 $(X, *)$,其中 $*$结合的,带有一个单位元 $e$,并且对于每一个 $x \in X$,都存在一个 $*$逆元,即一个元素 $x^{\prime}$ 使得 $x * x^{\prime}=x^{\prime} * x=e$。注意,单位元 $e$ 和元素 $x$逆元 $x^{\prime}$ 是唯一的。

例 2.1.2. (1) 运算记作 + 的$(\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以及像 $\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这样的向量空间矩阵例子。

(2) 运算记作 $\cdot$ 的数字$\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以及 $(U(1), \cdot)$ 和 ( $\mu_{n}, \cdot$ )。

(3) 矩阵乘法下的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

(4) ( $S_{X}, \circ$ ),特别是有限 ( $S_{n}, \circ$ )。

(5) 等价类$(\mathbb{Z} / n \mathbb{Z},+)$$(\mathbb{R} / 2 \pi \mathbb{Z},+)$,根据命题 1.4.9。同样,$\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也是一个,其中如前所述

$$ (\mathbb{Z} / n \mathbb{Z})^{*}=\left\{[a]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存在一个 }\left[a^{\prime}\right]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a]\left[a^{\prime}\right]=[1]\right\} $$

(6) 如果 ( $G_{1}, *_{1}$ ) 和 ( $G_{2}, *_{2}$ ) 是两个,那么定义 1.3.1 中定义的乘积二元结构 ( $G_{1} \times G_{2}, *_{1} \times *_{2}$ ) 是一个。同样,如果 $(G, *)$ 是一个$Y$ 是一个集合,那么定义 1.3.2 中定义的二元结构 $\left(G^{Y}, *\right)$ 是一个。证明留作练习(练习 2.3)。例如,如果 ( $G_{1} *_{1}$ ) 和 ( $G_{2}, *_{2}$ ) 是有限,那么 ( $G_{1} \times G_{2}, *$ ) 也是一个有限,并且 $\#\left(G_{1} \times G_{2}\right)=\#\left(G_{1}\right) \#\left(G_{2}\right)$。例如,$((\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是一个有 4 个元素的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0],[0]),([1],[0]),([0],[1]),([1],[1])\} $$

由于在 $\mathbb{Z} / 2 \mathbb{Z}$$[a]+[a]=2[a]=[0]$,所以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中的每个元素 $([a],[b])$ 都满足:$([a],[b])+ ([a],[b])=([0],[0])$,换句话说 $([a],[b])$ 是它自己的逆元

另一方面,以下不是$(\mathbb{N},+),(\mathbb{N}, \cdot),(\mathbb{Z}, \cdot),(\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left(X^{X}, \circ\right)$

注 2.1.3. ( $\mathbb{Q}^{*}, \cdot$ )、 $\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以及 (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和 ( $S_{X}, \circ$ ),都遵循类似的原则构建:从一个结合的二元结构 $(X, *)$ 开始,并存在单位元。然后定义 $X^{\prime} \subseteq X$可逆元素的子集。根据命题 1.4.7 的 (i),$X^{\prime}$$*$ 下是封闭的,即对于所有 $x, y \in X^{\prime}$$x * y \in X^{\prime}$。然后很容易看出 $\left(X^{\prime}, *\right)$ 是一个结合律是从更大的集合 $X$ 中的结合律继承的,$e$可逆的,因为 $e^{\prime}=e$,并且根据定义,$X^{\prime}$ 的每个元素都有一个逆元,该逆元也属于 $X^{\prime}$。这里 ( $\mathbb{Q}^{*}, \cdot$ ) 是通过这种方式从 $(\mathbb{Q}, \cdot)$ 产生的(唯一没有乘法逆元的元素是 0),对于 ( $\mathbb{R}^{*}, \cdot$ ) 和 ( $\mathbb{C}^{*}, \cdot$ ) 也是如此。根据定义,$G L_{n}(\mathbb{R})$$\mathbb{M}_{n}(\mathbb{R})$可逆元素的子集,$S_{X}$$X^{X}$ 中具有逆元的函数的集合。类似的过程也适用于从二元结构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中提取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当然,从二元结构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其扩大:我们通过首先添加 0,然后添加负数,从二元结构 ( $\mathbb{N},+$ ) 得到 ( $\mathbb{Z},+$ )。这个过程可以推广,但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

从现在开始,我们通常用 $(G, *)$ 来表示一个通用群。实际上,字母 $G$ 的使用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数学家通常会自动假定符号 $G$ 表示一个

虽然我们要求 $(G, *)$二元运算结合的,但我们通常不要求它是交换的。具有此属性的有一个特殊名称(但它不是交换群):

定义 2.1.4. 令 $(G, *)$ 为一个。如果 $*$交换的,则称 $G$阿贝尔群交换群

矩阵群$\left(S_{n}, \circ\right)$ (当 $n \geq 3$) 的例子表明,存在许多不阿贝尔的有趣

数学中以各种方式自然出现:

(1) 数字$(\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这些是最熟悉的,但对我们来说也将是最不有趣的。

(2) $(\mathbb{Z},+)$$(\mathbb{Z} / n \mathbb{Z},+)$:这些初等数论(我们将描述其方式)以及 $(\mathbb{Z} / n \mathbb{Z},+)$周期性重复现象(一周七天,一年十二个月等)相关联。正如我们所见,$\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也是一个,并且它也非常重要。同样,$(\mathbb{R} / 2 \pi \mathbb{Z},+)$ 与周期为 $2 \pi$周期函数(例如 $\cos \theta$$\sin \theta$)相关联。

(3) 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这些自然地与线性代数相关联,但也(因为 $S O_{n}$ 是固定 0 的 $\mathbb{R}^{n}$刚体运动)与物理化学相关联。例如,物理定律$S O_{3}$ 下应该是“不变的”,可以将其视为改变 $\mathbb{R}^{3}$ 中的直角坐标系。同样,电磁学狭义相对论基于物理定律洛伦兹群下是不变的原则,其中我们不使用通常的欧几里得距离,而是查看“距离$x^{2}+y^{2}+z^{2}-c t^{2}$,其中 $c$光速

现代粒子物理学基于这种思想,但针对更奇特的对称群。此外,这些及其类比数论中变得非常重要,例如在证明费马大定理所使用的数学中。

(4) 某些几何对象(例如$n$ 边形)的对称性以自然的方式形成对称群),对于理解各种模式很重要。例如,二面体群 $D_{n}$$n$ 边形的对称群)可以看作是 $O_{2}$ 中保持单位圆内接$n$ 边形顶点的元素集合,该$n$ 边形顶点对应于单位根$n$ 次方根,即集合

$$ \{(\cos (2 k \pi / n), \sin (2 k \pi / n)): 0 \leq k \leq n-1\} 。 $$

明确地,$\#\left(D_{n}\right)=2 n$,并且在练习 1.28 和 1.29 的记法中,$D_{n}$$O_{2}$ 的以下子集:

$$ D_{n}=\left\{A_{2 k \pi / n}, B_{2 k \pi / n}: 0 \leq k \leq n-1\right\} 。 $$

另一个例子来自 $\mathbb{R}^{3}$ 中的 5 种正多面体(或多胞形)(柏拉图多面体):它们是正四面体正方体正八面体正十二面体正二十面体。这里,一个正四面体有 4 条边、6 个顶点和 4 个面。正方体有 8 个顶点、12 条边和 6 个面,正八面体有 6 个顶点、12 条边和 8 个面:它们在适当的意义上是自然对偶的,并且具有相同的对称群正十二面体正二十面体也是对偶多面体:这里,正十二面体有 20 个顶点、30 条边和 12 个面,而正二十面体有 12 个顶点、30 条边和 20 个面,它们也是对偶多面体。(正四面体自对偶的。)注意一个等式,它是欧拉公式(不是著名的 $e^{i t}=\cos t+i \sin t$)的一个特例;如果 $v$ 是顶点数,$e$ 是边数,$f$ 是面数,那么

$$ v-e+f=2 $$

$D_{n}$ 出现在分类 17 种可能的重复壁纸图案的背景下(但仅限于 $n=3,4,6$),正多面体对称群出现在描述 241 种所谓的晶体群化学中感兴趣)中。另一个有趣的对称群来自魔方的移动。

(5) 另一个有趣的 8 个元素的四元数群 ( $Q, \cdot$ )。它与四元数集合 $\mathbb{R}+\mathbb{R} \cdot i+\mathbb{R} \cdot j+\mathbb{R} \cdot k$ 相关联,四元数$\mathbb{C}$ 的一个 4 维非交换版本。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集合

$$ Q=\{ \pm 1, \pm i, \pm j, \pm k\} $$

因此 $\#(Q)=8$四元数的乘法遵循以下规则:

$$ \begin{gathered} i^{2}=j^{2}=k^{2}=-1 ; \quad i j=k, j k=i, k i=j ; \\ j i=-k, k j=-i, i k=-j . \end{gathered} $$

由此很容易生成 $(Q, \cdot)$运算表。然而,二元结构结合的这一点并不立即显而易见。一种检查方法是将 $Q$ 实现为矩阵集合的一个子集,其中运算对应于矩阵乘法,我们自动知道矩阵乘法结合的

(6) 集合 $\{1, \ldots, n\}$置换群 $S_{n}$ 记录了洗一副 $n$ 张牌的方式,在组合数学概率论中很重要。

(7) 许多有趣的无限群出现在拓扑学几何学中。

(8) 从历史上看,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现。自古以来,在许多不同的文化中,人们都了解求解二次(二次)多项式的“二次公式”:如果 $a x^{2}+b x+c=0$$a \neq 0$,那么

$$ x=\frac{-b \pm \sqrt{b^{2}-4 a c}}{2 a} $$

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是,是否存在类似的公式来通过涉及系数(包括取 $n$ 次根(根式))的公式来求解更高次多项式方程。这样的公式称为用根式求解多项式方程。在文艺复兴时期,数学家们发现了三次多项式(三次)的这种公式,这归功于 del Ferro、Tartaglia、Cardano,随后又发现了四次多项式(四次)的公式,这归功于 Ferrari。在尝试了几个世纪寻找五次多项式(五次)和更高次多项式的这种公式之后,普遍的共识是这样的公式不可能存在,这一事实最终由 Abel 于 1824 年证明(“五次方程不可解性”)。我们将在现代代数 II 中更详细地解释这意味着什么并概述论证。对我们来说,这里的关键思想是识别多项式根的某些置换作为一个多项式的伽罗瓦群)。伽罗瓦的洞察力(约 1830 年)是,这个的结构与多项式根式可解性相关联。当然,所有这些都发生在抽象定义被提出之前;这主要归功于 Jordan(约 1870 年)。在现代代数 I 中,我们将解释用于证明五次方程不可解性所需的群论

在本课程中,我们的主要兴趣在于理解有限群

2.2. 的第一个性质。以下是关于的两个简单但基础的结果:

命题 2.2.1 (左消去律右消去律)。令 $(G, *)$ 为一个。那么对于所有 $a, b, c \in G$,如果 $a * b=a * c$,则 $b=c$。同样,如果 $b * a=c * a$,则 $b=c$

证明. 例如,假设 $a * b=a * c$。将两边左乘 $a$逆元 $a^{\prime}$,我们得到

$$ a^{\prime} *(a * b)=a^{\prime} *(a * c) $$

但是 $a^{\prime} *(a * b)=\left(a^{\prime} * a\right) * b=e * b=b$,同样 $a^{\prime} *(a * c)=\left(a^{\prime} * a\right) * c=e * c=c$。因此 $b=c$$b * a=c * a$ 的情况类似。

注 2.2.2. 如果 $(G, *)$ 不是阿贝尔的,则没有“混合消去律”。换句话说,如果 $a * b=c * a$,我们通常不能得出 $b=c$ 的结论。

命题 2.2.3 (线性方程的唯一解)。令 $(G, *)$ 为一个。那么对于所有 $a, b \in G$,存在唯一的 $x \in G$ 使得 $a * x=b$。换句话说,给定 $a, b$“线性方程” $a * x=b$ 有唯一的解 $x \in G$。同样,对于所有 $a, b \in G$,存在唯一的 $y \in G$ 使得 $y * a=b$。换句话说,给定 $a, b$“线性方程” $y * a=b$ 有唯一的解 $y \in G$

证明. 首先我们证明唯一性(尽管这个事实是消去律的直接推论)。如果 $a * x=b$,那么将两边左乘 $a$逆元 $a^{\prime}$,我们得到

$$ a^{\prime} *(a * x)=a^{\prime} * b $$

因此,由于 $a^{\prime} *(a * x)=\left(a^{\prime} * a\right) * x=e * x=x$,所以 $x=a^{\prime} * b$。这确立了唯一性,也确立了存在性,因为如果我们令 $x=a^{\prime} * b$,那么

$$ a * x=a *\left(a^{\prime} * b\right)=\left(a * a^{\prime}\right) * b=e * b=b 。 $$

方程 $y * a=b$ 的情况类似。

推论 2.2.4. 令 $(G, *)$ 为一个,并令 $a \in G$。通过以下规则定义函数 $\ell_{a}: G \rightarrow G$$r_{a}: G \rightarrow G$

$$ \begin{aligned} & \ell_{a}(x)=a * x \\ & r_{a}(x)=x * a . \end{aligned} $$

那么,对于所有 $a \in G$$\ell_{a}$$r_{a}$ 都是从 $G$$G$双射,因此 $\ell_{a}, r_{a} \in S_{G}$

证明. 对于所有 $b \in G$,存在唯一的 $x \in G$ 使得 $a * x=\ell_{a}(x)= b$ 这一陈述表明 $\ell_{a}$ 既是满射又是单射,因此是双射。(或者,函数 $\ell_{a^{\prime}}$ 是一个逆函数,可以通过检查

$$ \ell_{a^{\prime}} \circ \ell_{a}(x)=\ell_{a} \circ \ell_{a^{\prime}}(x)=x $$

对于所有 $x \in G$ 成立来证明。)对于 $r_{a}$ 的论证类似。

因此,给定一个由群表描述的有限群 $(G, *)$运算表的每一行都恰好包含 $G$ 的每个元素一次,同样,运算表的每一列也恰好包含 $G$ 的每个元素一次(“数独性质”)。

数独性质使我们能够轻松描述所有元素数量较小的 $G$。如果 $G=\{e\}$ 只有一个元素,那么必然 $e * e=e$(事实上,任何两个只有一个元素的二元结构都是这样的)。如果 $G=\{e, a\}$ 有两个元素,那么 $e * a=a$,所以数独性质强制 $a * a=e$,并且 $(G, *) \cong(\mathbb{Z} / 2 \mathbb{Z},+)$。如果 $G=\{e, a, b\}$ 有三个元素,那么 $e * a=a$,所以 $a * a=e$ 是不可能的,因此 $a * a=b$。同样,$b * b=a$。最后,我们必须有 $a * b=b * a=e$。通过检查运算表很容易看出 $(G, *) \cong(\mathbb{Z} / 3 \mathbb{Z},+)$运算表必须如下所示:

$*$
$e$ $e$ $\quad$ $*$ $e$ $a$
:--- :--- :---
$e$ $e$ $a$
$a$ $a$ $e$ $\quad+\quad$ $*$ $e$ $a$ $b$
:---: :---: :---: :---:
$e$ $e$ $a$ $b$
$a$ $a$ $b$ $e$
$b$ $b$ $e$ $a$

注意,例如在 $G=\{e, a, b\}$ 有三个元素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写下运算表就断定 $(G, *)$ 是一个。例如,我们还没有检查结合律。然而,通过检查,我们可以看到 $(G, *) \cong(\mathbb{Z} / 3 \mathbb{Z},+)$,然后我们自动知道 $(G, *)$ 是一个,因为 $(G, *)$ 同构于 $(\mathbb{Z} / 3 \mathbb{Z},+)$ 并且 $(\mathbb{Z} / 3 \mathbb{Z},+)$ 是一个(特别地,它是结合的)。

$G=\{e, a, b, c\}$ 有四个元素的情况下,情况更为复杂。首先假设存在某个元素,例如 $a$,使得 $a * a \neq e$。那么我们不妨设 $b=a * a$,并令 $c$ 为剩余的元素。另一种可能性是对于所有 $x \in G$,都有 $x * x=e$。使用数独性质,不难检查 $G$ 的两种可能的运算表如下:

$*$ $e$ $a$ $b$ $c$
$e$ $e$ $a$ $b$ $c$
$a$ $a$ $b$ $c$ $e$
$b$ $b$ $c$ $e$ $a$
$c$ $c$ $e$ $a$ $b$
$*$ $e$ $a$ $b$ $c$
$e$ $e$ $a$ $b$ $c$
$a$ $a$ $e$ $c$ $b$
$b$ $b$ $c$ $e$ $a$
$c$ $c$ $b$ $a$ $e$

同样,我们不能仅仅通过查看运算表就断定二元结构 $(G, *)$ 确实是,而结合律仍然是主要问题。然而,通过检查,很容易看出,在第一种情况下,$(G, *) \cong(\mathbb{Z} / 4 \mathbb{Z},+)$,而在第二种情况下 $(G, *) \cong(\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这两个都是(并且同样地,它们都是结合的)。因此,所有四个元素的同构于 $(\mathbb{Z} / 4 \mathbb{Z},+)$$(\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此外,$(\mathbb{Z} / 4 \mathbb{Z},+)$$(\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同构(为什么不?),所以恰好存在两个非同构的 4 阶群。第二个例子(同构于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 的那个)通常称为克莱因四元群,有时记作 $V$

2.3. 记法和约定;指数。我们已经看到,在讨论时我们将使用字母 $G$。此外,我们通常会说“ $G$”而不是“ $(G, *)$”,因为二元运算通常从上下文中是清楚的,或者将是 $(G, *)$ 作为的唯一可能的明显二元运算。例如,如果我们说“ $\mathbb{Z}$”,我们将理解其运算是 +,因为 $\mathbb{Z}$$\cdot$ 下不是,更不用说在 - 下了。同样,$\mathbb{Q}, \mathbb{R}, \mathbb{C}, \mathbb{M}_{m, n}(\mathbb{R})$ 上唯一产生自然运算是 +,而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U(1), \mu_{n}$ 上唯一产生自然运算$\cdot$。对于矩阵群 $G L_{n}(\mathbb{R})$$S L_{n}(\mathbb{R}), O_{n}, S O_{n}$运算总是理解为矩阵乘法,对于 $S_{X}$$S_{n}$ 则是函数复合 ∘ (无论如何我们最终都会缩写为 $\cdot$)。

接下来,我们将放弃使用像 $*$ 这样的特殊符号来表示上的二元运算。通常,我们将使用 + 或 $\cdot$ 来表示运算,对于 $\cdot$,我们通常会直接写 $ab$ 而不是 $a \cdot b$。另一个约定(二元结构中已经提到)是 + 总是阿贝尔的,而 $\cdot$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阿贝尔的。如果运算记作 +,我们将单位元记作 0(如果讨论向量矩阵,偶尔记作 $\mathbf{0}$$O$),并将元素 $g$逆元记作 $-g$。如果运算记作 $\cdot$,我们通常会不加注释地将乘积 $g \cdot h$ 写成 $gh$,将单位元记作 1(偶尔记作 $I$$\operatorname{Id}$$\operatorname{Id}_{X}$),并将元素 $g$逆元记作 $g^{-1}$。(由于各种原因,如前所述,我们倾向于不使用 $1 / g$。)因此,如果我们讨论关于通用群 $G$ 的结果,我们通常会使用 $\cdot$ 来表示运算,这留下了 $G$阿贝尔的或不是阿贝尔的的可能性。

如果 $G$ 是有限的,我们将 $\#(G)$$G$ 的元素数量)称为 $G$,并称 $G$ 具有有限阶。(有些人用 $|G|$ 表示 $\#(G)$。)如果 $G$ 是无限的,我们称 $G$ 具有无限阶。(偶尔,人们使用 $|G|=\infty$$\#(G)=\infty$ 的记法,但我对此不赞成,因为 $\infty$ 有许多不同的大小。)

接下来我们转向指数记法。给定一个 $G$,其运算$\cdot$,设 $g^{1}=g$$g^{2}=g \cdot g$,并且对于 $n \in \mathbb{N}$,我们通过归纳法定义 $g^{n}$

$$ g^{n+1}=g^{n} \cdot g=\underbrace{g \cdot g \cdot \cdots \cdot g \cdot g}_{n+1 \text { 次 }} 。 $$

很容易看出(并且将从我们下面更一般地说明中得出)$g^{n+1}$ 也等于 $g \cdot g^{n}$。与通常的数字一样,我们定义 $g^{0}=1$(这里右边的 1 表示 $G$ 中的单位元),$g^{-1}$$g$逆元(所以这与我们上面写逆元的约定一致),并且对于 $n \in \mathbb{N}$,我们定义 $g^{-n}=\left(g^{-1}\right)^{n}$。因此 $g^{n}$ 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 都是定义的。

对于写成 + 的运算,也有类似的记法。我们写 $g=1 \cdot g, g+g=2 \cdot g$,并通过归纳公式 $(n+1) \cdot g=n \cdot g+g=g+n \cdot g$ 定义 $n \cdot g$。然后设 $0 \cdot g=0$,其中

左边的 0 是整数 0,右边的 0 是 $G$ 中的单位元。最后,设 $(-1) \cdot g=-g$ 并且对于 $n>0$,设 $(-n) \cdot g=-(n \cdot g)$。那么 $n \cdot g$ 对于所有 $n \in G$ 都是定义的,但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乘积,特别是由于 $\mathbb{Z}$ 通常不会是 $G$ 的子集,而它是一个指数加法版本(或形式上类似于标量乘法,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然而,对于 $G=\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n \cdot x$ 与乘积 $nx$ 是相同的,将 $\mathbb{Z}$ 视为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的子集。

指数定律变为:对于所有 $g \in G$$n, m \in \mathbb{Z}$

$$ \begin{aligned} g^{n} \cdot g^{m} & =g^{n+m} \\ \left(g^{n}\right)^{m} & =g^{n m} \end{aligned} $$

注意,第一条定律意味着

$$ g^{n} \cdot g^{m}=g^{n+m}=g^{m+n}=g^{m} \cdot g^{n} $$

注意:如果 $G$ 的两个元素 $g, h$ 相互交换,即 $gh=hg$,则称它们交换。上面这表明,即使 $G$ 不是阿贝尔的,一个元素 $g$ 的每个都与同一个元素 $g$ 的每个其他交换。然而,如果 $G$ 不是阿贝尔的,我们没有其他常见的指数定律 $(gh)^{n}=g^{n}h^{n}$。例如,$(gh)^{2}=ghgh$,很容易看出这等于 $g^{2}h^{2} \Longleftrightarrow gh=hg$,即 $\Longleftrightarrow g$$h$ 相互交换。更一般地,如果 $g$$h$ 相互交换,那么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gh)^{n}=g^{n}h^{n}$

我们不会写下这些定律的证明,但一般群的证明与非零有理数的证明相同:通过归纳法很容易得出,在将 $n, m$ 分成各种情况后:$n, m$$\geq 0$$n, m$$\leq 0$$n>0$$m<0$$n<0$$m>0$

这些定律加法版本如下:对于所有 $g \in G$$n, m \in \mathbb{Z}$

$$ \begin{aligned} (n \cdot g)+m \cdot g & =(n+m) \cdot g \\ m \cdot(n \cdot g) & =(n m) \cdot g \end{aligned} $$

由于 $G$阿贝尔的,我们还有剩余的“指数定律”:

$$ n \cdot(g+h)=(n \cdot g)+(n \cdot h) $$

符号 $n \cdot g$ 是一种将整数 $n$阿贝尔群 $G$ 的元素 $g$ 组合起来,以产生 $G$ 的新元素的方式。因此,它与二元运算不同,除非 $G=\mathbb{Z}$。事实上,它的行为类似于向量空间标量乘法,其中整数扮演标量实数)的角色。在上述定律中,方程 $(n \cdot g)+m \cdot g=(n+m) \cdot g$ 左侧的 + 是 $G$ 中的加法,但右侧的 + 是 $\mathbb{Z}$ 中的加法;同样,在方程 $m \cdot(n \cdot g)=(n m) \cdot g$ 中,左侧的两个符号 $\cdot$ 是我们刚刚定义的幂运算,但右侧的项 $nm$ 涉及整数普通乘法

例 2.3.1. 在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中,我们有以下情况: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 和所有适当的(加法中的 $x$$n \cdot x=nx$,其中左侧是中的“加法幂运算”,右侧使用普通乘法运算。同样,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我们有以下情况:对于所有 $k \in \mathbb{Z}$ 和所有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k \cdot[a]=[k a]=[k][a], $$

其中 $k \cdot[a]$ 表示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加法幂运算”,$ka$ 表示 $\mathbb{Z}$ 中的乘法,而 $[k][a]$ 表示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乘法

下面的内容可以通过直接归纳法证明,留作练习:

命题 2.3.2. 令 $f: G \rightarrow G^{\prime}$ 是一个同构,其中群运算$G$$G^{\prime}$ 中都写成乘法。那么,对于所有 $g \in G$$n \in \mathbb{Z}$

$$ f\left(g^{n}\right)=(f(g))^{n} $$

2. 4. 元素的阶。

定义 2.4.1. 令 $G$ 是一个,并令 $g \in G$。如果存在一个 $n \in \mathbb{N}$ 使得 $g^{n}=1$,我们称 $g$ 具有有限阶。在这种情况下,最小的 $n$(由于良序原理而存在)称为 $g$。如果 $g$ 不具有有限阶,我们称 $g$无限的,或称 $g$ 具有无限阶。注意 $G$单位元是唯一一个为 1 的元素。

如果 $G$加性书写的,那么 $g \in G$ 具有有限阶,如果存在一个 $n \in \mathbb{N}$ 使得 $n \cdot g=0$,那么最小的 $n$ 就是 $g$。在这种情况下,$g$$1 \Longleftrightarrow g=0$

请不要使用记法 $|g|$$\#(g)$ 来表示 $g$

例 2.4.2. (1) 在 $\mathbb{Z}$ 中,0 的为 1,但所有其他元素的无限,因为对于 $a \in \mathbb{Z}, a \neq 0$,并且 $n \in \mathbb{N}$$n \cdot a=na$ 永远不为 0。同样,$\mathbb{Q}$, $\mathbb{R}$$\mathbb{C}$ 的每个非零元素的都是无限的

(2) 在 $\mathbb{R}^{*}$ 中,有限阶 $n$ 的元素特别是 $x \in \mathbb{R}$,使得 $x^{n}=1, n \geq 1$。显然 1 的为 1,唯一其他有限阶元素是 -1,其为 2。在 $\mathbb{Q}^{*}$ 中也有类似的陈述。

(3) 然而,在 $\mathbb{C}^{*}$ 中,有许多有限阶元素。事实上,有限阶元素与单位根$n$ 次方根是相同的,因此 $\mathbb{C}^{*}$ 的所有有限阶元素的集合是 $\bigcup_{n=1}^{\infty} \mu_{n}=\mu_{\infty}$,即所有单位根的集合。

(4) 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1]$n$,因为 $n \cdot[1]=[n]=[0]$,但对于 $0<k<n$, $k \cdot[1]=[k] \neq$ [0]。类似的论证表明 $e^{2 \pi i / n}$$\mu_{n}$ 中的$n$(也从下面的命题 2.4.3 得出)。

(5) 在 $\mathbb{Z} / 4 \mathbb{Z}$ 中,计算表明 [0]是 1,[1]是 4,[2]是 2,[3]是 4。这对于 $\mathbb{Z} / 4 \mathbb{Z}$ 的元素可能阶数,以及更一般地对于 $\mathbb{Z} / n \mathbb{Z}$ 的元素可能阶数,暗示了什么?

(6) 在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 中,每个元素的要么是 1(如果为 ([0],[0]))要么是 2(否则)。

使用命题 2.3.2,我们有以下内容,留作练习:

命题 2.4.3. 令 $f: G \rightarrow G^{\prime}$ 是一个同构。那么,对于所有 $g \in G$$g$ 具有有限阶 $\Longleftrightarrow f(g)$ 具有有限阶,在这种情况下 $g$等于 $f(g)$

23. 子群

3.1. 子群的定义。在我们给出的许多的例子中,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子集,并且具有相同的运算。这种情况经常出现,我们给它一个特殊名称:

定义 3.1.1. $G$子群 $H$ 是一个子集 $H \subseteq G$,使得

(i) 对于所有 $h_{1}, h_{2} \in H$$h_{1} h_{2} \in H$

(ii) $1 \in H$

(iii) 对于所有 $h \in H$$h^{-1} \in H$

从 (i) 可知,$G$ 上的二元运算 $\cdot$ 通过限制$H$诱导一个二元运算。此外,$(H, \cdot)$ 仍然是一个:当限制$H$ 的元素时,$\cdot$ 显然仍然是结合的$1 \in H$$H$单位元,并且对于所有 $h \in H$,将 $h$ 视为 $G$ 的元素时的逆元 $h^{-1}$ 也是 $h$$H$ 中的逆元。我们写 $H \leq G$ 表示 $H$$G$ 的一个子群

稍微非正式地说,我们称 $H$ 连同从 $G$ 继承的运算再次成为一个。这假设了封闭性 (i)。注意,如果 $H$ 连同诱导运算具有某个单位元,它必须自动是 $G$单位元(为什么?),并且如果 $h \in H$$H$ 中有一个逆元,这个逆元必须是 $h^{-1}$,即 $h$$G$ 中的逆元